2023汕头金平区幼儿园秋季招生方案

导语 汕头金平区幼儿入园坚持适龄优先、免试入园、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进行测试。2023年秋季小班新生入园年龄为3周岁,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一、招生工作原则

  (一)适龄优先。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应当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二)免试入园。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三)公平公正。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制度,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二、招生对象

  (一) 2023年秋季小班新生入园年龄为3周岁,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二)幼儿园招收的适龄幼儿以本区户籍为主,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适量招收非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集中招生结束后,如有富余学位,可随时补招。

  (三)各类政策照顾生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政策照顾原则进行申报,幼儿园要做好各类人员子女入园组织工作。

  三、招生方式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方式

  1.现场报名。幼儿园所在小区的“人户一致”适龄儿童。“人户一致”是指:儿童户口地址与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所持房产证地址一致。汕头市东方红幼儿园、汕头市滨海幼儿园、汕头市玫瑰园幼儿园、汕头市金陵幼儿园、汕头市长厦幼儿园、汕头市葵花幼儿园、汕头市大华中心幼儿园、汕头市公信幼儿园和汕头市利安幼儿园的政策优待对象参照幼儿园下放前执行。

  2.网上报名方式。汕头市玫瑰幼儿园和汕头市葵花幼儿园继续保留网上报名方式。即幼儿园在完成符合现场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的招生入学后有空余学位的,由相关幼儿园拟定网上报名入学的方案经区教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开发布,由幼儿园实施,结果向社会公开.

  (二)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方式

  公办性质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招生政策,剩余学位应优先招收具有行政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政策性照顾列别适龄儿童。

  (三)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方式

  小区配套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其招生在满足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后,剩余学位应优先招收具有行政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政策性照顾列别适龄儿童。

  (四)其他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四、招生工作要求

  (一)报名与录取

  1.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做好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园实际,安排和落实好幼儿园招生的各项工作,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2.幼儿园招生时间为本学期结束后,具体时间由幼儿园另行向社会公开发布,参加公办幼儿园入学报名的家长,需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入学相关材料,否则,因此影响幼儿入学由家长承担后果。

  3.幼儿园要于招生报名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录取结果告知幼儿家长,没有录取的幼儿家长应当及时告知。

  4.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二)招生宣传

  各幼儿园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园招生工作的信息,公开的信息要将幼儿园办园性质、地址、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号或注册.登记证号、办学基本条件、计划招生人数、收费项目及标准、招生服务指引、咨询电话等相关信息,也要及时通过幼儿园网站、幼儿园公示栏等多种途径公告招生信息,充分保障幼儿家长的知情权,并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

  各幼儿园的招生广告、简章应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才可向社会发布。

  (三)招生纪律

  要求各幼儿园要遵守市、区幼儿园收费的相关规定,不得在规定范围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对玩忽职守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四)招生监督部门

  金平区教育局联系股室:教育股,监督联系电话:0754-86727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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