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汕头中考考生报名材料

导语 2025汕头中考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12月9日,具体报名材料详见下文。

  2025汕头中考考生报名材料

  (一)本市户籍考生

  1. 在户籍所在区(县)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往届生原则上到原毕业学校报名,若因特殊情况,也可在户籍所在区(县)招生办指定报名点报名,此类考生报名资格由各报名点负责审核。

  2. 在非户籍所在区(县)就读的考生可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考试,并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升学,志愿按该区(县)户 籍生同等条件填报;考生也可选择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考试, 回户籍区(县)升学。选择回户籍区(县)升学的考生,须办理借考手续,填写《汕头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借考申请表》(下称《借考申请表》,见附件 1 ),志愿按户籍区(县)考 生同等条件填报,此类考生报名资格由各报名点负责审核。 3. 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申请回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由户籍所在区(县)招生办指定报名点报名,此类考生的报考资格由区(县)招生办负责审核。

  (二)随迁子女

   1. 随迁子女可由其父母向考生所在毕业学校提出随迁子女参加我市学业考试的报名申请,填写《汕头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随迁子女申请表》 ( 见附件2) ,一式两份 , 一份上交区(县)招生办备案,一份由学校存档。第一类考生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 1 )户口簿(如随迁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本户口簿或户口簿体现不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出具随迁子女出生证明以及申请人夫妇结婚证);

  ( 2 )申请人居住证;

  ( 3 )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 4 )申请人社保证明或“个人投保历史(加盖社保局公章)”;

  ( 5 )由毕业学校出具并加盖区(县)教育股印章的我市3年初中完整学籍证明;

  ( 6 )申请人工作证明(个体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2.第一类考生就读学校和申请人居住地不同区(县)的: 一是可选择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考试,并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升学,志愿按该区(县)户籍生同等条件填报;二是可选择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考试,回申请人居住区(县)升学。选择回申请人居住区(县)升学的,在报名时必须填写《借考申请表》, 志愿按申请人居住区(县)户籍生同等条件填报。

   (三)照顾生

   照顾生(上述政策性照顾8类考生)由家长、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填写《汕头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照顾生申请表》 (以下简称《照顾生申请表》,详见附件 3 )一式两份 , 一份上交 区(县)招生办备案,一份由学校存档。申请时需提交如下材 料:

   第1类照顾生,须提供国家颁发的烈士证书或部队政治机关颁发的因公牺牲证明书或因公致残证明书;

   第2类照顾生,须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受委托人向所在部队提出书面申请,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核后将名单交汕头市警备区复核,由汕头市警备区将名单送汕头市教育局。

   第3类照顾生,须提供区(县)级环卫部门出具从事环卫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从事殡葬工作一年以上证明;

   第4类照顾生,须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父母结婚证、考生出生证;

  第5类照顾生,须提供市人社局颁发的有效证件;

  第6类照顾生,须提供:①中心城区凭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或派出所办证回执;②其他区(县)凭区公安局户政部门或派 出所办证回执)。迁移证明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并于2025年2月28日前提供本市户口簿。

   第7类照顾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 ( 粤教外函〔2018 〕 456 号 ) 精神 , 对港澳台居民子女在我市读完义务教育阶段并申请在我市升学的初中毕业生,须向学校提供由公安机关制作、发放的父母一方《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港澳台居民子女就读学校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居住地不同区(县)的:一是可选择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考试,并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升学,志愿按该区(县)户籍生同等条 件填报;二是可选择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考试,回居住区(县) 升学。选择回申请人居住区(县)升学的,在报名时必须填写《借考申请表》,志愿按申请人居住区(县)户籍生同等条件填报。

  第8类照顾生,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广东省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广东省省教 育厅关于华侨学生在我省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侨办〔 2022 〕 3 号文)规定,须提供:①市侨务局出具的《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华侨学生身份确认表》;②市级公证机构出具的其监护人承担华侨学生在我市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监护证。监护人的选择,原则上按照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的顺序确定;③华侨学生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和与户籍所在地一致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 当地住房城乡城城建部门备案且符合有关规定的的房屋租赁合同;④华侨学生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

  华侨学生就读学校和监护人居住地不同区(县)的:一是可选择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考试,并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 升学,志愿按该区(县)户籍生同等条件填报;二是可选择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考试,回监护人居住区(县)升学。选择回申请人居住区(县)升学的,在报名时必须填写《借考申请表》, 志愿按申请人居住区(县)户籍生同等条件填报。

  》》》推荐:2025汕头中考报名工作方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汕头本地宝】公众号,聊天对话框回复【中考】即可获取2025汕头中考考试时间安排、成绩查询时间、成绩查询入口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