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起汕头市职工社保缴费标准表

导语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2021年7月起汕头市职工部分社会保险费征缴标准,各类保险缴费的基数、比例、金额详看正文表格。

2021年7月起汕头市职工部分社会保险费征缴标准
险种类型 缴费工资基数 缴费比例 最低缴费金额 最高缴费金额
下限 上限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3673 22941 14% 8% 514.22 293.84 3211.74 1835.28
失业保险 1550 18366 0.32%、0.48%、0.8% 0. 2% 4.96 3.10 146.93 36.73
工伤保险 按参保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计征
0.05%、0.1%、0.15%、0.2%
0.25%、0.3%、0.325%、0.35%
0 - 0 - 0
粤人社规(2020) 55号文件规定的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 4588 22941
机关养老保险 4588 22941 16% 8% 734.08 367.04 3670.56 1835.28

  备注

  1、失业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根据用人单位前五个自然年度本单位失业保险的平均申领率实行浮动费率。

  2、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单位所属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实行行业差别费率,表中所列比例为行业基准费率;

  从2019年7月起,各单位的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根据前两个自然年度本单位的工伤保险的支缴率实行浮动费率。

  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照其对应的行业基准费率和单位浮动费率规定执行,缴费基数可根据其月劳动报酬或者月补助补贴收入等情况予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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