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社保卡哪些情况下不能使用?

导语 参保人员还可持卡享受社保缴费、待遇领取、就医购药、信息查询、异地就医结算、劳动能力鉴定、就业失业登记等102项人社公共服务。

  社保卡使用不当严重者可追究刑事责任,注意以下行为:

  1、购买生活用品、与疾病治疗无直接关系的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等消费等;

  2、医药换药(物)、转卖药品、套用和虚开检查治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超范围购药囤积药品等;

  3、盗用、冒用他人社保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把自己的卡借给别人;

  5、伪造或者使用虚假病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疾病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和医疗费发票,作为医保账户报销凭证,会被视为医保欺诈;

  6、在医院使用社保卡开超出病情所需药量的药物,再转手倒卖给别人,这属于套取社保基金的行为,是非法牟利和不当得利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汕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卡】获取汕头社保卡办理、激活、挂失、补卡、换卡办理指南及办理入口,合作银行服务网点,以及常见疑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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