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汕头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

导语 2024汕头公积金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3年月平均工资。更多公积金资讯关注汕头本地宝,回复公积金获取。

  2024汕头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

  根据国家三部委《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及《汕头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汕房金管〔2024〕1号)的规定,按照市统计局2023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有关数据,确定我市(含区县)2024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职工最高缴存基数为24336.00元,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各为2920.32元(最高缴存基数×最高缴存比例,即24336.00元×12%)。

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中碰到问题,请与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54-88628037。

  ➤拓展阅读:

  第十一条 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在录用或调入年度内,遇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统一调整时,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为自录用或调入之月起至调整时的月平均工资。

  第十二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当地上一年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上一年度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缴存比例不能超过12%。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在规定范围内确定本单位的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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