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汕头濠江区住房保障申请指南(条件+时间)

导语 汕头濠江区今年住房补贴申请有哪些要求呢?申请条件是什么?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本地宝小编为您提供具体信息。

2017年度汕头市濠江区住房保障对象准入标准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和市住房保障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7年度濠江区住房保障对象的准入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入标准: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1.具有本区城镇非农业户籍的家庭;

2.家庭收入条件:家庭人数为1人的,经济收入不超过1800元/人·月,家庭人数为2人或2人以上的,经济收入不超过1600元/人·月;

3.家庭住房条件: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人。

(二)公租房实物配租准入标准:

根据房源筹建情况,适时制订、公布准入标准并接受申请。

二、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住房保障:

(一)申请住房保障当月前5年内购买或者出售房产的,但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家庭变故等原因导致家庭收入无法维持正常生活而出售房产的除外;

(二)正在享受其它住房保障政策的;

(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且尚未接受处理的;

(四)家庭成员名下有汽车的;

(五)家庭成员名下登记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拥有企业股份的;

(六)家庭成员名下有铺面、写字楼、厂房或车库、车位的;

(七)公租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时间、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申请时间、方式:

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于5月1日至7月30日期间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二)注意事项:

1.住房租赁补贴逐年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当年住房租赁补贴,补贴期内不得申请其他住房保障。

2.申请人应遵循依法、诚实、守信的原则,如实申报家庭情况,如有隐瞒,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本公告发布后,2016年度及以前年度申请且审核合格的住房保障对象,应当符合本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准入标准有关条件,实行动态管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将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正在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停止发放补贴;已实物配租的,在规定时间内腾退公租房。

四、若我市住房保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以新的规定或公告为准。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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