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公租房保障实施方式
导语 汕头公租房保障实施有什么方式?分别是什么样的?哪些情况下能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公租房?
公租房保障实施方式:
政府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公租房两种方式实施公租房保障。申请公租房保障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两种保障方式中明确选择一种。
发放租赁补贴:
经审核具备租赁补贴领取资格的保障对象,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实施机构按季发放租赁补贴。租赁补贴应当通过银行直接存入保障对象提供的银行账户。租赁补贴协议的有效期3年,自签订协议次月起计算;有效期满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继续领取租赁补贴。
实物配租公租房:
实物配租公租房以家庭为基本单位,1户家庭只限承租1套公租房。公租房租赁期限为3年,自签订公租房租赁协议次月起计算;租赁期满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
公租房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实施机构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公租房,终止其公租房保障资格:
1、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含本数)以上未在公租房内居住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含本数)或者累计6个月(含本数)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3、买卖、转借、转租公租房的;利用公租房进行经营活动或者违法活动的;
4、擅自装修或者改变公租房原有结构,造成房屋和配套设施严重毁损的;
5、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租赁合同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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