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汕头小额贷款担保办理指南

导语 汕头小额贷款担保怎么办理,申请条件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办理程序是什么?费用是多少呢?

  申请条件:

  1、持有汕头市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所经营的项目经营正常,并经担保机构和贷款经办银行评估,认为发展前景良好的;

  3、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有一定的还贷能力;

  4、无不良信用记录;

  5、能够提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借款保证:

  (1)财政拨款人员的信用担保;

  (2)其他有固定收入来源人员的信用担保;

  (3)经营状况、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或其他法人组织的担保;

  (4)3名以上(含3名)创业人员互相联保;

  (5)资产抵押、质押(包括借款人名下的房产或借款人有权处分的建筑物;借款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的企业股权、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其他有价证券,依法可以抵押、质押的其他财产和权利等)提供经办金融机构认可的相关证明。 借款人提供的借款保证将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贷款额度的重要依据。

  6、对参加人力资源部门培训机构组织的创业培训并取得人社部颁发的SYIB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可免予提供反担保。

  7、担保机构和经办金融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申请借款人应同时满足以上七个条件。

  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婚姻状况证明(已婚借款人应同时提交其配偶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年)、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汕头市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2、根据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象不同需提交的资料:

  (1)属抵押担保:能提供担保机构和银行认可的抵押物;

  (2)属质押担保:提供银行定期存款单或凭证式国债;

  (3)提供享受财政拨款在职人员所在单位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单位性质、工资是否财政拨款、工资开户银行、个人工资帐号)、担保人身份证。

  3、贷款申请人制订并经担保机构同意的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和还款计划;对经过创业培训的贷款申请人,还需提供创业培训机构认可的创业计划书和项目可行性报告。 4、担保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1、借款申请人可向经营注册所在地的区人社保障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也可以直接向市就业中心申请贷款担保;

  2、市就业中心审核机构工作人员联合经办银行对贷款申请人报送的资料和经营点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并对申请人经营项目发展前景作出评估,提供房产抵押的贷款人,在通过审核评估后办理房产他项权证登记手续;

  3、申述通过申请贷款对象的,给予承诺担保并对经营符合微利贴息项目的开具微利项目认定证明,移送经办银行审核办理贷款手续;对审核不通过的,材料退回借款申请人。

  收费:

  不收费

  办理时限:

  收到借款人完整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

  汕头市金平区金新路13号;

  办理时间:

  工作日(即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

  0754-8864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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