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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食在汕头餐饮消费券使用规则

导语 汕头定于2025年11月至2026年3月期间,在全市开展“食在汕头”餐饮消费券活动,对消费者到店餐饮消费进行补贴,消费券使用规则详见下文。

  2025-2026食在汕头餐饮消费券使用规则

  1.餐饮消费券仅限到店消费使用,即仅限堂食,不能用于外卖等堂食以外的消费场景。

  2.参与商家需保留使用消费券订单的具体用餐清单、资金使用明细、销售发票等原始资料备查。参与商家能够配合完成数电发票开具,发票开具金额应为个人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加政府补贴金额,发票需注明消费者姓名及支付订单号等信息;同时,需提供使用消费券的订单流水以供审核。

  3.使用餐饮消费券的交易不允许拆单,每笔消费限用1张消费券,一次性全额使用,不找零、不叠加使用,不可用于商家预付卡、代金券、充值及储值卡购买等消费。

  4.餐饮消费券不得转赠和出售,有效期结束后餐饮消费券自动失效,券面资金自动回收。

  5.部分商家优惠活动不支持餐饮消费券同时使用,消费前请先与商家进行确认,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6.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消费者放弃优惠,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消费者原付款卡。优惠券视同已使用,不再退回给消费者。

  7.线上领取的消费券自领取当天起7个自然日(含获券当天)内有效,最晚承兑时间为2026年03月31日23:59:59,在“我的-优惠券”查看,逾期失效,不予补发。活动期间,单用户单周单个档次限领用1张。名额有限,领完即止。核销消费券后,消费者需配合商户开具餐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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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汕头本地宝】公众号,聊天对话框回复【餐饮消费券】即可获取食在汕头餐饮消费券领券时间、领券入口、领券流程、领券对象、消费券面额、消费券使用方式、使用规则、活动商家名单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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