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中心城区与非中心城区户口迁移

导语 汕头中心城区与非中心城区户口怎么迁移?需要什么材料呢?快和汕头本地宝一起看看吧。

  办理条件:

  第一种:合法稳定住所人员及随迁家属(已婚子女限一人)。

  第二种:直系亲属投靠。

  第三种:招收、录(聘)用、调动人员及随迁家属。

  第四种:毕业分配

  第五种:经审批的积分制及随迁家属

  办理材料:

  第一种:1、申请人申请书;2、拟迁入地合法稳定住所的房屋产权证明;3、申请人及入户人的居民身份证(子女未满十八周岁附出生医学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或本人未婚声明;4、家庭关系不明的,需提供关系证明;5、迁出地户口簿。

  第二种:1、投靠申请书;2、投靠人、随迁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子女未满十八周岁附出生医学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关系不明的,需提供关系证明;3、迁出地、迁入地户口簿。

  第三种:1、省人社厅或市委组织部、市人社部门入户通知书;2、接受单位证明;3、居民身份证;4、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5、迁出地户口簿;6、迁入地户口簿或房地产权证;7、随迁配偶、子女、父母的,附婚姻状况证明、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满十八周岁在普通中等院校就读的子女提供在校就学证明;8、家庭关系不明的,需提供关系证明。

  第四种:1、人社部门入户通知书;2、接受单位证明;3、居民身份证;4、毕业证书;5、迁出地户口簿;6、迁入地户口簿或房屋产权证明。

  第五种:1、人社部门《积分制入户城镇入户卡》、《汕头市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城镇审查表》(满50分);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3、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或未婚声明;4、迁出地户口簿、迁入地户口簿或房屋产权证明;5、随迁配偶、子女、父母的、附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满十八周岁在普通中等院校就读的子女提供在校就学证明;6、家庭关系不明的,需提供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

  拿所需材料到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

  即来即办(手续齐全)

  办理地点:

  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办理

  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汕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获取汕头户籍信息,户口迁入/迁出/立户,变更/注销/恢复办理方式、办事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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