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出生子女如何办理汕头出生登记

导语 在国外出生的子女应该如何在汕头办理出生登记?具体手续及流程请看正文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公派或自费出国人员在国外所生子女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境外居留权的。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1)申请接收

  申请人在汕头市潮南区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提出申请,受理人员当场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接收。

  (2)登记

  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受理人员当场对申请人、申请材料名称、申请时间、申请接收机关、申请接收人员等信息予以登记。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所需补齐的材料;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获取办理结果

  (1)办结通过,通知申请人凭回执到窗口现场领取《居民户口簿》;

  (2)办结不通过,通知申请人,告知理由。

  申请材料:

  申请人偕同入户子女、凭子女的出生证

  父母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村(居)委证明

  《办理户口通知》

  父母和子女本人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汕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获取汕头户籍信息,户口迁入/迁出/立户,变更/注销/恢复办理方式、办事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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