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住房公积金变更材料

导语 汕头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需要哪些材料?汕头住房公积金变更办理所需的材料需要哪些?具体相关信息由本地宝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提交材料

  1、单位合并、分立、撤消、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提供有关合并、分立、撤消、解散或者破产的文件、人员去向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校核),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单位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上述事项的复函,在20日内到受委托银行或者原受委托的开户银行办理帐户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2、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封存登记,填报《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或者《职工住房资金专户封存登记表》,并由受托银行核实余额,提供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文件依据、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校核),单位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封存或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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