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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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退休的:
⑴离、退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则无需提供)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出具的退休相关证明原件(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则无需提供);
⑵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死亡(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⑴继承或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⑵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⑴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⑵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出境定居的:
⑴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⑵经批准出境定居的通知书及护照或所在国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已注销,则无需提供)。
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⑴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⑵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失业职工的:
⑴劳动部门就业失业登记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⑵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因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⑴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⑵突发事故提供当地民政部门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灾损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重大疾病提供疾病诊断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住院病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医院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⑶职工本人因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需经单位核实盖章)原件;
⑷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农村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回原籍务农的:
⑴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⑵申请人回原籍务农的声明书(申请人窗口现场填写)原件;
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⑷农村户籍证明材料(如户口本、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被单位辞退
⑴离职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⑵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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