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导语 汕头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汕头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

  贷款条件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只要符合汕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均可以在汕头申请办理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取消异地限制)

  2.购买本市自住住房(二手房建成年限25年内<含>)所购房产必须具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购房合同(一手房登记备案),且可用于办理合法有效抵押登记手续;

  3.购房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规定比例(一手房不低于30%,二手房不低于40%) ;

  4.同意按照管理中心规定的担保方式办妥担保手续;

  5.法律法规及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汕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贷款流程

  申请人到贷款银行或售房单位咨询贷款事宜,委托银行征信,测算可贷额度和年限。(本市缴存的职工,可自行在粤省事测算可贷额度。)

  ⇩一手房贷款申请人与售房单位签订买卖合同,由售房单位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和转移预告登记手续;二手房贷款申请人与售房人办理房产交易后,取得《买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等资料。

  ⇩一手房由售房单位将登记备案的《买卖合同》等相关资料移交贷款银行,贷款银行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二手房贷款的申请人自行将上述资料提交贷款银行并预约办理贷款手续。

  ⇩贷款银行受理和初审后,将资料提交中心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中心的审核意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取得预告抵押登记证明或他项权证,提请中心放款;中心出具《放款通知》后,贷款银行放款。

  ⇩

  申请人到贷款银行领取《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汕头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汕头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贷款材料

  基本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和购房人(及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存折及复印件;

  根据不同情况需要,选择相对应的材料:

  一手房:

  汕头一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

  二手房:

  汕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

  贷款额度

  1.贷款额度(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人民币4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申请贷款的,同一笔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合计人民币70万元)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个人贷款额度=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当前月缴存额X当前至法定退休年龄总月数X1.2 (调节系数)

  (2)缴存时间

  1年(含)一2年,最高贷款额 10万元;

  2年(含)一3年,最高贷款额 15万元;

  3年(含)一4年,最高贷款额 25万元;

  4年(含)一5年,最高贷款额 35万元;

  5年(含)以上,最高 贷款额40万元。

  (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及其他月负债合计不能超过家庭月收入(缴存基数+缴存基数X单位月缴存比例)的50%。

  贷款偿还

  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申请提前(部分或结清)还款时,如果公积金缴存账户有可用余额,可以用余额直接冲还。该通知明确,目前该业务暂时只支持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直冲;冲还后住房公积金账户至少需保留10元;办理时须当事人持身份证到贷款银行办理手续

  可选择以下一种还款方式还款:

  (1) 等额本息;

  (2) 等额本金。

  转账还贷业务(即委托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自动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两种方式:

  (1)冲还贷:即住房公积金中心系统将职工缴存账户的公积金直接冲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冲还贷时间为还款日。

  (2)约定提取(组合贷款的商贷部分) :按照《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申请表》约定金额和时间,住房公积金中心系统将职工缴存账户的公积金提取到其还款账户。约定提取时间为每月第一个工作日。等额本息的约定提取包括当月应还本息;等额本金的约定提取仅限于本金。

  (3)冲还贷和约定提取按以下顺序划扣,前账户划扣的金额小于月还款额,不足部分在下一账户划扣:

  ①主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②共同借款人(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③还款账户。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手续

  贷款利率

  自2022年10月1日后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2022年10月1日前受理但未放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5年以下(含5年)利率调整为2.6%、5年以上利率调整为3.1%的新利率执行。

  2022年10月1日前已放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执行新利率。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利率为3.025%、5年以上利率为3.575%。

贷款条件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本人(或配偶)的户口所在地为汕头市或者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为汕头市,在本市或外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职工,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购买本市自住住房(二手房建成年限25年内<含>)所购房产必须具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购房合同(一手房登记备案),且可用于办理合法有效抵押登记手续;

3.购房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规定比例(一手房不低于30%,二手房不低于40%) ;

4.同意按照管理中心规定的担保方式办妥担保手续;

5.法律法规及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汕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贷款流程

申请人到贷款银行或售房单位咨询贷款事宜,委托银行征信,测算可贷额度和年限。(本市缴存的职工,可自行在粤省事测算可贷额度。)
  ⇩
  一手房贷款申请人与售房单位签订买卖合同,由售房单位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和转移预告登记手续;
  二手房贷款申请人与售房人办理房产交易后,取得《买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等资料。
  ⇩
  一手房由售房单位将登记备案的《买卖合同》等相关资料移交贷款银行,贷款银行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
  二手房贷款的申请人自行将上述资料提交贷款银行并预约办理贷款手续。
  ⇩
  贷款银行受理和初审后,将资料提交中心审核。
  ⇩
  贷款银行根据中心的审核意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取得预告抵押登记证明或他项权证,提请中心放款;中心出具《放款通知》后,贷款银行放款。
  ⇩

  申请人到贷款银行领取《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汕头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汕头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贷款材料

基本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和购房人(及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存折及复印件;

根据不同情况需要,选择相对应的材料:

一手房:

汕头一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

二手房:

汕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

贷款额度

1.贷款额度(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人民币4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申请贷款的,同一笔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合计人民币70万元)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个人贷款额度=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当前月缴存额X当前至法定退休年龄总月数X1.2 (调节系数)

(2)缴存时间

1年(含)一2年,最高贷款额10万元;

2年(含)一3年,最高贷款额 15万元;

3年(含)一4年,最高贷款额 25万元;

4年(含)一5年,最高贷款额 35万元;

5年(含)以上,最高 贷款额40万元。

(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及其他月负债合计不能超过家庭月收入(缴存基数+缴存基数X单位月缴存比例)的50%。

贷款偿还

可选择以下一种还款方式还款:

(1) 等额本息;

(2) 等额本金。

转账还贷业务(即委托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自动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两种方式:

(1)冲还贷:即住房公积金中心系统将职工缴存账户的公积金直接冲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冲还贷时间为还款日。

(2)约定提取(组合贷款的商贷部分) :按照《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申请表》约定金额和时间,住房公积金中心系统将职工缴存账户的公积金提取到其还款账户。约定提取时间为每月第一个工作日。等额本息的约定提取包括当月应还本息;等额本金的约定提取仅限于本金。

(3)冲还贷和约定提取按以下顺序划扣,前账户划扣的金额小于月还款额,不足部分在下一账户划扣:

①主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②共同借款人(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③还款账户。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手续

贷款利率

  自2022年10月1日后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2022年10月1日前受理但未放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5年以下(含5年)利率调整为2.6%、5年以上利率调整为3.1%的新利率执行。

  2022年10月1日前已放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执行新利率。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利率为3.025%、5年以上利率为3.575%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汕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贷款】获取汕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明细查询、交易登记及贷款额度/年限/利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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