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导语 保单位和职工应以职工工资作为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职工工资高于(或低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的,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为缴费工资。

  参保单位和职工应以职工工资作为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职工工资高于(或低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的,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为缴费工资。职工工资的构成,按《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上限为2020年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647元的300%,22941元;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为2020年汕头市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122的60%,即3673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为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647元的60%,即45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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