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汕头龙湖区幼升小录取办法(公办+民办)

导语 2021汕头市龙湖区小学招生录取分为公办、民办学校分为两轮进行录取:第一轮,民办小学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第二轮,公办小学分批录取。

  龙湖区小学招生录取办法

  小学阶段招生公办、民办学校分为两轮进行录取:第一轮,民办小学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第二轮,公办小学分批录取。

  第一轮,民办小学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自愿选择是否报读民办学校并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读民办学校的,可自愿填报本区最多不超过5所民办学校、1所市直民办学校和1所区外具备跨区招生条件的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时分本区民办学校、市直民办学校、跨区民办学校三批进行电脑随机摇号,经电脑随机摇号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不再参与后面批次及第二轮公办学位录取。

  第二轮,公办小学分批录取:

  中心城区片小学实行网上报名,按顺位分批进行录取从第三顺位起,当到某个顺位剩余学位不足安排该顺位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入学时,则在该顺位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进行差额录取。其他非中心城区片公办小学现场报名,视学位情况按照顺位安排入学。未能安排到公办学位的,应自行选择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1.公办学位的安排顺序:

  第一顺位是我区“户籍地址与有效房产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①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房产证明(包括规划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自然资源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宅基地证明,下文同;产权人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安排入读户口所属服务范围的公办小学。

  ②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持有效房产证明地址一致且共同居住的。

  第二顺位是我区政策照顾生及我市户籍拆迁户子女。

  第三顺位是“户籍地址与有效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包括以下四种类型(不分先后):

  ①适龄儿童在亲属处落户,且户籍地址与其落户的亲属所持有效房产证明地址一致的,户口迁入对应学校服务范围内一年以上的(自2021年6月30日倒推计)。

  ②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且户主为父母,但父母未持有与户籍地址相对应的有效房产证明的,户口迁入对应学校服务范围内一年以,上的(自2021年6月30日倒推计)。

  ③适龄儿童与户主属非亲属/其他关系的,且户口迁入对应学校服务范围内二年以上(自2021年6月30日倒推计)。

  ④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学校服务范围内有效房产证明(包括规划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自然资源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宅基地证明;产权人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文同),但适龄儿童户籍不在报名学校服务范围内。

  第四顺位是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不分先后):

  ①适龄儿童具有学校服务范围内集体户口、公共户口,并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租住。

  ②“户籍地址与有效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户口迁入对应学校服务范围达不到第三顺位对应年限和有关要求的。第三、四顺位适龄儿童参加电脑随机摇号未被录取的,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先安排完第三顺位适龄儿童后,再对第四顺位适龄儿童进行安排。不接受统筹学位安排的,自行选择民办学校就读。

  第五顺位是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不分先后) :

  ①外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申请

  学校服务范围内一年以上(自2021年6月30日倒推计)有效居住证明及一年以上社保(自2021年6月30日倒推计,社保缴交单位在龙湖区范围内)。有效居住证明查验依据包括:提供一年以上居住证,以居住证时间及地址为查验依据;居住证不满一年的,还需提供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没有居住证的,需提供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及租住地所在居委(或工作单位)证明。

  本市外区户籍适龄儿童家庭在申请学校服务范围内租住一年以上且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一年以上社保(自2021年6月30日倒推计,社保缴交单位在龙湖区范围内),居住地址以房屋租赁合同及租住地所在居委(或工作单位)证明为查验依据。

  ②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属申请学校服务范围内户籍的非龙湖区户籍适龄儿童。

  第六顺位是第五顺位第①点中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社保达不到要求的适龄儿童。

  第五、六顺位适龄儿童参加电脑随机摇号未被录取的,可自行选择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我区民办学校学位充足,除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个别民办学校需要电脑随机摇号差额录取外,其余民办学校学位能够确保在我区居住的每位适龄儿童均有学位就读。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在网上报名时未提交真实、完整信息,造成学位安排顺位出现问题的,由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后果。

  2.公办学位的录取中心城区片共26所公办小学实行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差额录取符合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在安排完服务范围内“户籍与有效房产一致”适龄儿童、政策照顾生及统筹安排第三、四顺位适龄儿童后,如有空余学位,将全部用于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具体条件及程序见附件5。

  非中心城区片公办小学有空余学位的,将接受居住在其服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非龙湖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学申请。适龄儿童居住地公办小学开始报名时(7月17、18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凭常住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到其居住地所属学校办理,学位申请手续,学校将视学位情况按照顺位安排入读,申请后如未能安排到公办学校学位,应自行选择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非龙湖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学须知见附件6)。

  公办小学按顺位安排学位。自第三顺位起的适龄儿童均为参与学位申请,并视学位情况参加电脑随机摇号或统筹安排确定入读学校,未安排到公办学位的非龙湖区户籍适龄儿童,自行选择民办学校就读。学校在接受申请时,要明确向家长作出说明。中心城区片公办小学从第三顺位起,当到某个顺位剩余学位不足安排该顺位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入学时,则在该顺位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进行差额录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汕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龙湖小学】获取龙湖区小学报名时间、网上报名入口、系统操作指南、入学范围、录取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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