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生育津贴和工资只能领一个吗?
导语 只能领一个,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详见正文。
问:汕头生育津贴和工资只能领一个吗?
答:是的。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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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生育津贴能领多少?
每个人不一样,具体按这个公式计算。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明确了职工原工资标准为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职工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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