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家庭困难公积金提取

导语 汕头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因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事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因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

  【申请条件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因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事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突发事故是指因不可抗拒力量造成的,如严重车祸伤害、意外致伤害及火灾、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伤害的突发事故。

  重大疾病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白血病、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各种癌症病变。

  【提取额度

  职工本人的提取额不能超过个人实际支付的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超过账户内余额的,提取后的账户余额最少保留10元,不能销户。实际发生额少于账户内余额的,按实际发生额提取。

  【办理要件

  ⑴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⑵突发事故提供当地民政部门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灾损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重大疾病提供疾病诊断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住院病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医院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⑶职工本人因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需经单位核实盖章)原件;

  ⑷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即日办理。

  【办理场所

  管理中心或所属管理部办事窗口办理

  点击查看》》》汕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地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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