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导语 汕头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汕头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

一、贷款额度

(一) 汕头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可贷款额度

个人贷款额度=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当前月缴存额×当前至法定退休年龄总月数× 缴存调节系数

2、最高贷款额度

(1)最高基础额度

个人申请:50万元

家庭申请:80万元

(2)最高额度上浮情形

绿色建筑:+20%

二孩及以上家庭:+20%

注:上浮比例不可累加计算。

(3)上浮后最高贷款额度

个人申请:50万元

家庭申请:80万元

(二) 汕头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最高基础额度

个人申请:40万元

家庭申请:70万元

二、贷款利率

(一) 汕头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5年(含)以下:2.1%

5年以上:2.6%


(二) 汕头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5年(含)以下:2.525%

5年以上:3.075%

三、最低首付比例

(一) 汕头首套房公积金最低首付比例

20%

(二) 汕头二套房公积金最低首付比例

40%

四、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30年

相关规定:购买一手、二手住房最长贷款期限30年,且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限。二手住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该套住房土地使用权的年限。

五、贷款计算器

六、贷款条件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所购房产必须具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购房合同,且可用于办理合法有效抵押登记手续。

(三)购房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规定的比例。

首期付款的比例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布的政策进行调整。

(四)同意按照管理中心规定的担保方式办妥担保手续。

(五)申请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龄不得超过二十五年(含)。

(六)缴存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禁止向已使用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名下存在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及配偶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首套住房认定方式:职工及配偶没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购房时在我市没有自住住房,所购买的自住住房认定为首套住房。

第二套住房认定方式:职工及配偶已使用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购房时在我市仅有一套自住住房的,再次购买的自住住房认定为第二套住房。

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认定方式:职工及配偶已使用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房时在我市有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再购买的自住住房认定为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七)法律法规及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贷款材料

八、贷款流程

九、办理地点

十、还款方式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分期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以按照下列两种方式选择其中一种,归还贷款本息:

1、等额本息

方式介绍:每月等额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计算公式:月还款额=


2、等额本金

方式介绍:每月等额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计算

计算公式:月还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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