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汕头春节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导语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倡议广大市民朋友自觉做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自觉做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引领者、自觉做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我们的节日·春节】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守护汕头蓝天白云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产生噪音污染、干扰市民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且按照《汕头经济特区禁止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在汕头经济特区范围内,未经许可燃放烟花爆竹是违法行为,可处罚款或行政拘留,为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美丽汕头,坚决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向广大市民倡议:

  一、自觉做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春节期间不购买或少购买烟花爆竹,不要在中心城区域、主要街道、公共场所、人口密集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注意避免扎堆燃放、集中燃放。

   二、自觉做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引领者。严格执行我市禁限燃放相关规定,以自己的行动带动影响身边的人文明过节。厉行节约,节后不放“开门炮”、“喜庆炮”,为消除陋习做表率。

   三、自觉做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传播平台,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劝说家人和朋友春节期间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更多地选择鲜花、电子鞭炮、喜庆音乐等环保、低碳方式传达节日的喜悦,用欢笑代替噪声,过低碳、绿色、环保中国年。

   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佳节,美好的“中国年”有丰富的年俗,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 做“美丽汕头我是行动者”的推进者。从自身开始,从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做起,参与蓝天保卫战,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让低碳环保的绿色生活方式成风化俗,在全社会营造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以实际行动凝聚保护生态环境的正能量,共建共治共享美丽汕头。

  为了让汕头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生活环境更优美,让我们一起携手努力! 恭祝全市人民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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