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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南澳大桥对哪些车辆免收通行费?

导语 汕头市人民政府发布《汕头市南澳大桥运营管理通告》,通告自2025年8月16日起实施,免收通行费车辆详见下文。

  汕头市南澳大桥对哪些车辆免收通行费?

  ①通行大桥的专线公交车;

  ②符合《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交办公路〔2022〕78号)规定的“绿色通道”货车;

  ③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车辆。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

  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经依法批准有权向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

  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推荐:汕头市南澳大桥运营管理通告(2025年8月16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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