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汕头市人民政府发布《汕头市南澳大桥运营管理通告》,通告自2025年8月16日起实施,超限车辆及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大桥规定详见下文。
超限车辆(本通告中指超过大桥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或有《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情形之一的货运车辆)及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大桥规定:
(一)南澳大桥限制超限车辆上桥,擅自闯入桥区的超限车辆应在交通、交警执法人员和南澳大桥管理人员的指挥引导下有序撤离桥区并按规定接受处罚;
(二)运载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车辆或运载危化品的车辆通行大桥,必须按照公路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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