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汕头龙湖区幼升小招生方案
导语 汕头市龙湖区小学新生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中心城区片和非中心城区片适龄儿童均可参加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报名,民办学校与中心城区片公办小学同时网上报名,非中心城区片公办小学现场报名。
汕头市龙湖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
(一)入学年龄
小学新生入学安排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任何学校在录取新生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均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或特殊情况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当年招生网上报名开始前向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延缓入学期满,应随即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或接受教育机构培训方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二)招生服务范围
中心城区片公办小学的服务范围见附件3。非中心城区片(即原外砂、新溪、下蓬片)公办小学承担对应居委常住人口适龄儿童的小学入学任务。各校在招收服务范围内的龙湖区户籍生源后若尚有空余学位的,接受服务范围内的非龙湖区户籍常住人口的适龄儿童报名,并按照顺位进行安排。
新建住宅小区须由开发商向区教育局书面申请,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布局和学位等情况划定入学范围。
因搬迁新入户的适龄儿童,户口迁入我区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区内户口迁移时间在2023年6月30日之后的,按照原户籍地址安排就读学校)。2023年7月1日至8月15日由区外户口迁入我区的适龄儿童,应于8月16日前到区教育局教育股登记,在摇号录取结束后,调剂安排到尚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三)报名方式
中心城区片和非中心城区片适龄儿童均可参加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报名,民办学校与中心城区片公办小学同时网上报名,非中心城区片公办小学现场报名。
1.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具有龙湖区户籍或实际居住在龙湖区的适龄儿童,有意报名民办小学的,要进行网上报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于7月8日至7月12日进行网上报名,通过手机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南方e校通”,点击“招生服务”,再点击“汕头招生报名通道”,选择“龙湖区”,再点击“小学”,进入“龙湖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的小学报名页面进行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7月8日8:30-7月12日17:30)。确实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庭,可于7月8、9日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报名资料向拟报名的公办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协助进行网上报名服务,报名表由家长签名确认。
2.中心城区片公办小学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料审核
今年我区将继续在中心城区片金环路以东,新津河以西,汕汾路以南本区范围内的28所学校及东海岸新溪片区中阳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即属于金珠小学、龙湖小学、林百欣中学附属小学、丹霞小学、龙泰小学、朝阳小学、世贸实验学校、金涛小学、锦泰小学、金晖小学、丰华学校、金阳小学、大悦小学、丽日小学、绿茵小学、珠池小学、广兴小学、陈厝合小学、夏桂埔小学、香阳学校、永安小学、辛厝寮小学、周厝塭小学、内充公小学、金湾学校、林百欣中学龙祥学校、经纬源小学、中阳学校、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共29所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要进行网上报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于7月8日至7月12日进行网上报名,通过手机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南方e校通”,点击“招生服务”,再点击“汕头招生报名通道”,选择“龙湖区”,再点击“小学”,进入“龙湖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的小学报名页面进行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7月8日8:30-7月12日17:30)。确实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庭,可于7月8、9日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报名资料向拟报名的公办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协助进行网上报名服务,报名表由家长签名确认。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于7月13、14、15日,根据网上预约具体时段,凭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等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到所报名公办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学校审核、区教育局确认后,适龄儿童取得参与学位申请资格。未进行现场资料审核的,视为放弃报名。
3.非中心城区片公办小学现场报名
属于龙湖区非中心城区片公办小学服务范围的适龄儿童报读公办小学只需要现场报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于7月15、16日,凭常住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等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到服务范围所属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四)录取办法
小学阶段招生公办、民办学校分为两轮进行录取:第一轮,民办小学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第二轮,公办小学分批录取。
第一轮,民办小学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自愿选择是否报读民办学校并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读民办学校的,可自愿填报本区最多不超过10个民办学校志愿、1所市直民办学校和1所区外具备跨区招生条件的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时分本区民办学校、市直民办学校、跨区民办学校三批进行电脑随机摇号,经电脑随机摇号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不再参与后面批次及第二轮公办学位录取。(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4)
第二轮,公办小学分批录取:
中心城区片小学实行网上报名,按顺位分批进行录取,从第三顺位起,当到某个顺位剩余学位不足安排该顺位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入学时,则在该顺位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进行差额录取。其他非中心城区片公办小学现场报名,视学位情况按照顺位安排入学。
1.公办学位的安排顺序:
第一顺位是我区“户籍地址与有效房产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①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房产证明(包括规划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自然资源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宅基地证明,下文同;产权人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②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持有效房产证明地址一致且共同居住的。
第二顺位是我区政策照顾生及我市户籍拆迁户子女。
第三顺位是“户籍地址与有效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包括以下四种类型(不分先后):
①适龄儿童在亲属处落户,且户籍地址与其落户的亲属所持有效房产证明地址一致的,户口迁入对应学校服务范围内一年以上的(自2023年6月30日倒推计)。
②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且户主为父母,但父母未持有与户籍地址相对应的有效房产证明的,户口迁入对应学校服务范围内一年以上的(自2023年6月30日倒推计)。
③适龄儿童与户主属非亲属/其他关系的,且户籍地址与其落户的户主所持有效房产证明地址一致的,户口迁入对应学校服务范围内二年以上(自2023年6月30日倒推计)。
④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学校服务范围内有效房产证明(包括规划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自然资源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宅基地证明;产权人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文同),但适龄儿童户籍不在报名学校服务范围内。
第四顺位是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不分先后):
①适龄儿童具有学校服务范围内集体户口、公共户口,并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租住。
② “户籍地址与有效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户口迁入对应学校服务范围达不到第三顺位对应年限和有关要求的。
第五顺位是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不分先后):
①外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申请学校服务范围内一年以上(自2023年6月30日倒推计)有效居住证明及一年以上社保(自2023年6月30日倒推计,社保缴纳单位在龙湖区范围内)。社保以参保或缴费证明为查验依据。有效居住证明查验依据分三种类型:a.提供一年以上居住证,以居住证时间及地址为查验依据;b.居住证不满一年的,还需提供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c.没有居住证的,需提供一年以上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在所在街道备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流程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租赁合同未经备案的,还需要提供所在居委证明或工作单位证明(附上营业执照等资料)。
本市外区户籍适龄儿童家庭在申请学校服务范围内租住一年以上且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一年以上社保(自2023年6月30日倒推计,社保缴纳单位在龙湖区范围内),居住地址以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为查验依据。租赁合同未经备案的,还需要提供所在居委证明或工作单位证明(附上营业执照等资料)。
②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属申请学校服务范围内户籍的非龙湖区户籍适龄儿童。
第六顺位是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租住,能提供半年以上租住证明,但不符合第五顺位社保要求的非龙湖区户籍适龄儿童。能提供居住证的,以居住证为查验依据;没有居住证的,需提供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未经备案的,还需要提供所在居委证明或工作单位证明(附上营业执照等资料)。
第三、四、五顺位适龄儿童参加电脑随机摇号未被录取的,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先安排完第三顺位适龄儿童后,再对第四顺位适龄儿童进行安排,最后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包括非中心城区片公办学校)安排第五顺位适龄儿童。不接受统筹学位安排的,自行选择民办学校就读。
第六顺位适龄儿童参加电脑随机摇号未被录取的,可自行选择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结合广兴小学、珠池小学地理位置(两所学校相距不到一公里),今年在这两所学校试行以下录取方式:两所学校仍按服务范围报名并按顺位进行录取。如其中一所学校出现空余学位,则接收另一所学校摇号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剩余学位的摇号。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在网上报名时未提交真实、完整信息,造成学位安排顺位出现问题的,由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后果。
2.公办学位的录取
中心城区片共29所公办小学按顺位实行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差额录取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自第三顺位起的适龄儿童均为参与学位申请,并视学位情况参加电脑随机摇号或统筹安排确定入读学校。具体条件及程序见附件5。
非中心城区片公办小学有空余学位的,将接受居住在其服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非龙湖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学申请。非中心城区片公办小学开始报名时(7月15、16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凭常住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等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到其居住地所属学校办理学位申请手续,学校将视学位情况按照顺位安排入读。仍有空余学位的,将统筹安排中心城区片摇号未被录取的第五顺位适龄儿童。(非龙湖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学须知见附件6)。
(五)公布录取名单和新生注册时间
凡是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的录取。所有采用网上报名和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进行录取的,将分批公布适龄儿童录取结果,家长可在“龙湖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
8月13-15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到被录取的民办学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录取资格。8月20日前,公办小学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注册,时间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并通知家长。
招生结束后,各小学公布一年级新生名单,接受家长校对和群众监督。各校要公布咨询和投诉电话,接受咨询和监督,并将公布情况于8月30日前报区教育局教育股。
(六)注意事项
1.学校在现场资料审核中,要认真负责,对家长提供的各种资料要进行核对,避免出现错漏现象。验证人在验明证件后,要写明该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并签名以示负责,所有证件由学校负责审核并存档备查。
2.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料审核是统计各相关学校的学位申请情况所需,不代表学位安排条件。在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料审核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学位安排(申请)资格。
3.各学校在现场资料审核后,应抓紧时间进行入户家访以核实报名登记信息,查验是否符合入学条件,重点对车库房、空挂户、一户多适龄儿童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老师在家访活动中要严守师德,遵守家访纪律。
4.已安排学位的适龄儿童,不能擅自改变入学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到校注册的适龄儿童,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空余学位录满的学校,因适龄儿童自动放弃录取而再次造成的空余学位,不再组织补录。
5.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参加一所公办小学报名。已就读过一年级的学生,不得参加招生报名。如出现已在其他学校就读过一年级的学生摇中的情况,其摇中学位自动取消。
6.未参与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料审核的龙湖区户籍适龄儿童视为自动放弃户籍所属服务范围公办学校的学位安排。如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时间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8月15日前向区教育局递交补报名申请,并提交户籍等证明材料,经区教育局核准,将在公办小学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结束后,调剂安排到尚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汕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龙湖小学】获取汕头龙湖幼升小报名时间、报名材料、摇号时间、学区划分和招生人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