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秋季汕头市金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导语 汕头金平区教育局发布义务教育学校2025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小学、初中招生方案详见下文。

  汕头市金平区义务教育学校2025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一、小学招生工作

  (一)入学年龄

  2025年我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要严把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审批关,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或特殊情况,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任何家长和学生不得以在家学习或接受教育机构培训等方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满六周岁儿童入学。

  (二)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并结合本区实际,按相对就近原则划定。今后每年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服务范围将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上述因素的变化作相应调整。凡没有配套建设学校的新建住宅小区,须由开发商书面向区教育局报告其开发小区的面积、建筑面积、住宅小区的套(户)数、适龄儿童少年的人数等情况,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布局和学位等情况划定入学范围。

  (三)公办小学学位安排

  公办小学报名入学采取同时预报名、分批次审核、分批次录取

  1.第一批

  具有金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按户籍安排入读划定服务范围内的公办小学。“人户一致”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监护人不是父母的,需提供监护人证明,法院判决书或监护人公证书等,下文同)所能提供的有效房产证明(包括房产证、规划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宅基地证明,下文同;产权人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致。

  2.第二批

  经区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的符合条件的政策照顾生。

  所在服务范围学校安排好第一、二批次的适龄儿童入学后如有空余学位,进行第三批次招生。

  3.第三批

  (1)在学校服务范围内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以居住证为查验依据)并依法在本区缴纳社保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的金平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持证人的子女;

  (2)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范围内购买房产的(持有效房产证明,包括房产证、规划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宅基地证明,下文同;产权人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向其房产所属服务范围内的学校提出学位申请。

  所在服务范围学校安排好第一、二、三批次的适龄儿童入学后如有空余学位,进行第四批次招生。

  4.第四批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且户主为父母,但父母未持有与户籍地址相对应的有效房产证明或持有的为住宅性公寓证明,户口迁入我区(学校服务范围内)一年以上(自2025年6月30日倒推计);

  (2)适龄儿童在亲属处落户属其他亲属关系,且户籍地址与其亲属所持的有效房产证明地址一致的,户口迁入我区(学校服务范围内)一年以上(自2025年6月30日倒推计);

  (3)适龄儿童与户主属非亲属关系且户口迁入我区(学校服务范围内)二年以上(自2025年6月30日倒推计);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参与本批次学位申请。本批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如少于或等于服务范围学校的空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如多于服务范围学校的空余学位数,则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如果摇号结果未被录取,由区招生领导小组就近统筹安排到其他小学第四批次录取完后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4)以上三类适龄儿童户口迁入我区(学校服务范围内)不满对应年限的,属于学位申请生,可回原户籍服务范围学校报名或由区招生领导小组就近统筹安排到第四批次录取完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小学。

  所在服务范围学校在安排好第一、二、三、四批次的适龄儿童后如有空余学位,进行第五批次招生。

  5.第五批

  (1)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申请学校服务范围内一年以上(自2025年6月30日倒推计,以父母居住证地址及持有年限为依据)有效居住证及一年以上社保(自2025年6月30日倒推计),居住地址(以居住证为查验依据)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且社保缴交单位在金平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2)本市外区户籍在申请学校服务范围内租住一年以上(报名地址以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及租住地所在居委会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在所在街道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为查验依据),且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一年以上社保(自2025年6月30日倒推计),社保缴交单位在金平区范围内;

  (3)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属申请学校服务范围内户籍的非金平户籍适龄儿童;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参与本批次学位申请。本批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如少于或等于服务范围学校的空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如多于服务范围学校的空余学位数,则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如果摇号结果未被录取,由区招生领导小组就近统筹安排到其他小学第五批次录取完后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或自愿选择就读其他仍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区教育局将根据各学校实际招生情况,及时调剂公办小学学位,确保所有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都有相应的学位。

  不符合第一至五批次学位安排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以申请我区公办小学第六批调剂补录(公办小学一至五批录取完成后,区招生领导小组将对各公办小学剩余学位进行统筹、补录),届时“不符合第一至五批次学位安排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按条件在招生服务平台报名申请。

  (四)入读民办学校

  居住在本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报读我区民办学校、区外具备跨区招生条件的民办学校或市属民办学校。每名学生可自愿填报2个市属民办学校志愿数、1个跨区招生民办学校志愿,本区民办学校志愿数最多可填报8个。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汕头市2025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及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实施办法》的要求,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对报名学生全部予以录取。本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详见(附件7),市直及区外具备跨区招生条件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以市教育局公布为准。

  (五)报名程序及办法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5年7月8日至7月12日用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南方e校通微信公众号后,按户籍归属、房产所在地、居住地、服务范围等相关信息填写报名信息。具体操作详见《金平区2025年义务教育公民办学校一年级报名程序及办法》(附件1)。

  二、初中招生工作

  (一)总体原则

  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同步招生,通过九年一贯制对口直升和电脑派位入学方式,确保小学升初中入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

  (二)升学办法

  本区小学毕业生及本区户籍返回生,参加公办初中学校电脑派位,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报读民办学校。选择报读民办学校的,经电脑随机摇号被民办学校摇中录取的,不再予以安排公办学位。自愿报读民办学校的,先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具体细则详见《金平区2025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及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实施办法》(附件2)。没有被民办学校摇中或没有报读民办学校的本区小学毕业生及本区户籍返回生,将通过我区公办学校九年一贯制对口直升或电脑派位的方式,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我区公办学校九年一贯制对口直升或电脑派位的方式如下:

  1.九年一贯制: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以自愿为原则优先对口直升所在学校的初中部就读

  2.电脑派位:在我区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按城区东片、西片、涉农街道片区分别采取多校划片、相对就近、填报志愿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办法安排学位升学。小学升初中电脑派位分组表详见(附件4)。

  汕头市第一中学初中部与我区公办初中学校同时采取多校划片、相对就近、填报志愿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办法安排学位。汕头大学附属小学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除升上本校初中部或就读民办初中外,其余学生按户籍归属由区教育局安排学位。

  3.统筹做好区域内初中学校招生工作,为充分发挥公办初中学位的服务功能,防止和减少公办初中学位空置,公办中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安排完成后,各校要根据实际招生情况和学位空余情况,及时调剂学位,做好补录工作。

  在本区小学毕业的非本区户籍生,可选择回户籍地入读初中,该类放弃参加金平区公办学校电脑派位和民办摇号的毕业生,需由家长填写《金平区小学毕业生放弃升学确认表》并签名确认,由毕业小学存档备查。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在金平区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小学于2025年7月10日至7月14日组织毕业生进行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毕业生在填报志愿时,除可填报毕业学校相应分组的公办学校志愿外,也可以自愿填报2个市直民办学校志愿数、1个区外具备跨区招生条件的民办学校志愿和最多不超过12个本区民办学校的志愿。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安排公办初中学位的学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填满志愿组内所有公办中学志愿。本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详见(附件7),市直及外区其他具备跨区招生条件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以市教育局公布为准。

  (四)其他类型学生招录办法

  1.残疾生

  残疾生主要指因跛残等影响正常行走的学生。残疾生需持毕业学校证明和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鉴定书或由市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到毕业学校申请,由毕业学校负责审核原件后集中复印件和申请表上报区教育局审核。按程序审批后照顾安排到居住地附近的中学。

  2.跨片组升学学生

  为方便我区城区东、西片及涉农片区小学毕业生因家庭购房等原因需跨片组申请就近入学,我区可以申请的跨片组升学类型如下:

  (1)城区东片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到西片区参加电脑派位;城区片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到涉农片区的岐山、月浦街道参加电脑派位。

  (2)城区片的小学毕业生,由于家庭购房原因,可持父母一方有效房产证明申请到鮀江、鮀莲街道参加电脑派位,派位分组为房产所属的分组。

  (3)城区西片的小学毕业生,由于家庭购房原因,可持父母一方有效房产证明申请到城区东片所属分组参加派位。

  (4)涉农片区(鮀莲、鮀江、岐山、月浦等街道)小学毕业生由于家庭购房原因,可持父母一方有效房产证明申请到城区片房产所属分组参加派位。

   (5)涉农片区(鮀莲、鮀江、岐山、月浦街道)的小学毕业生由于家庭购房原因,可持父母一方有效房产证明申请在以上涉农街道房产所属的分组参加派位。

  申请跨片组升学的学生除第一类型外,其他类型均需持父母一方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书)到毕业学校申请,由毕业学校负责审核原件后,收集有效证明复印件及申请表于7月6日前上报区教育局审核。经审核同意后,申请跨片组升学的学生在7月10日至7月14日按照网上指引进行初中志愿填报,参加所在分组的电脑派位。

  3.外地返回本区学生

  (1)对象:具有我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从外地返回本区升学的,视同其户籍所属服务范围的小学毕业生,可填报志愿参加公办学校电脑派位及自愿选择是否报读民办学校并参加民办学校摇号。

  (2)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于7月7日至7月9日进行网上申请,通过手机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南方e校通”,点击“招生服务”,再点击“汕头招生报名通道”,选择“金平区”,进入“金平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的“小升初返回生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7月7日上午9:00—7月9日17:30)。家长按户籍地、居住地、毕业学校等填写信息,同时上传户口簿、学籍表等图片材料提交申请。

  (3)网上填报志愿。区教育局初审通过后,家长于7月10日至7月13日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开放时间为7月10日上午9:00—7月13日17:30)。每名学生按所在公办学校分组填报公办学校志愿,注意须全部填满。同时可自愿选择填报本区民办学校(最多不超过12个志愿)、市属民办学校志愿2个、区外具备跨区招生条件的民办学校志愿1个,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

  (4)现场审核及确认报名信息。家长提交志愿后打印志愿登记表,同时准备好户口簿和学生学籍卡等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3日至7月14日到区教育局一楼教育股现场审核材料,现场审核通过后同时确认报名信息。在网上申请及现场资料审核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因特殊情况错过时间的本区户籍学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本区教育局递交补报名申请,并提交户籍等证明,经区教育局核准,按户籍所在区域调剂安排有剩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

  三、联系电话

  金平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86727985

  金平区教育局:88634220

附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汕头本地宝】公众号,聊天对话框回复【金平入学】即可获2025汕头市金平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划片范围、报名时间、报名入口、报名流程、录取安排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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