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所需材料(附详情说明)

导语 汕头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相关材料证明,且资料均需提交原件与A4纸复印件,详情可查看正文表格内容。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以下资料均为原件与A4纸复印件)

资料名称 说 明
申请人(及配偶)及房产 共有人(及配偶)身份证 身份证遗失等情况 需提供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申请人及房产共有人 结婚证、户口簿
购买住房首期付款 有效凭证 售房单位(售房人) 盖章(签名)的收款收据
商品房/房地产 《买卖合同》 一手房合同须盖登记备案章
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异地缴存职工 (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 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岀具的 《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缴存明细(原件盖章)
用人单位证明 女职工50周岁以上退休的 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有效证明 备注:模板可登陆我中心微信公众号下载
售房人收款银行存折薄 或借记卡复印件 若提供借记卡 需同时提供加盖银行业务章的流水账单首页
申请人活期还款账号 (一类卡) 活期账号的开户行 需与办理贷款的受托银行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 税收完税证明》 (二手房)
广东増值税普通发票 (二手房) 备注:发票中无基准价格或计税价格的 请到公积金中心询价
其他所需资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汕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贷款】获取汕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明细查询、交易登记及贷款额度/年限/利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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