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退役军人入户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汕头市退役军人

  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批准安置的退役军人及其随调(迁)家属;

  办理材料:

  1、市民政部门安置办入户证明;

  2、退伍证;

  3、迁入地户口簿;

  4、结婚证;

  5、配偶身份证、户口本;

  6、《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办理地点:

  直接到市局窗口办理

  汕头市长平路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厅人社专厅

  电话:88522057;8852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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