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招聘

导语 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招聘工作人员72名,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2月28日,具体报名信息详见下文。

  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公告

  一、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博士学位人员不受招聘岗位、专业及名额限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一)按本院聘用人员的有关规定聘用,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二)优秀的医生,可攻读香港的博士学位和作为访问学者;

  (三)人事档案寄存在汕头市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

  三、招聘公告的发布

  招聘公告在汕头大学医学院官网(http://www.med.stu.edu.cn/)及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网站(http://www.jsiec.org/)公开发布。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时间、材料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在校成绩单扫描件(有公章)、英语相关证书扫描件、学历、学位证扫描件、其他材料(如执业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获奖、科研业绩、导师推荐信(博士、硕士)及其他证明材料等扫描件)等材料发送至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人力资源部邮箱:hrjsiec@163.com,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学历+毕业院校+专业。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本次报名日期截止后,如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空缺岗位将由本院自行发布公告,继续招聘。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且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往届毕业生)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其中按相近专业报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应聘人员属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5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在报名应聘简历栏中详细不间断地记述相关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以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五、招聘方式

  考试时间地点由本院邮件另行通知。

  招聘采取考试形式。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等(学科带头人或紧缺岗位人才安排面试),其中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和综合素质等。总成绩按照“笔试×40%+面试×60%”进行统计(学科带头人或紧缺岗位人才按照“面试×100%”进行统计)。

  总成绩相同的人员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六、体检

  (一)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招聘总成绩排序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

  (二)体检工作及标准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本院组织实施。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

  七、拟聘人选公示

  对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本院官网公示。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由本院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相关公告、拟聘人选公示等环节在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官网公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严肃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联系部门及电话

  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冯老师、林老师

  电 话:0754-88393566

  邮 箱:hrjsiec@163.com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东厦北路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网 址:www.jsiec.org

  附件: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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