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及博士后
导语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及博士后,招聘常年有效,采取邮箱投递简历方式报名,具体招聘信息详见下文。
2025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及博士后
一、招聘岗位/条件/待遇
(一)亚专科带头人
1.招聘条件
亚专科带头人需熟练掌握本专业前沿动态,有本专业丰富的临床经验,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能把握学科发展方向,能承担临床教学。
2.待遇:
(1)符合国家和广东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相关规定者列入事业单位编制,执行国家、广东省和医院规定的薪酬待遇和汕头市有关人才引进政策。
(2)年薪40-52万,根据科研能力给予科研启动费20-100万,享受安家费10-80万,科研奖励上不封顶。
(二)博士后
品学兼优、身体健康,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可申请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按条件分为普通型博士后、师资型博士后(临床、基础)和创新型博士后。
1.招聘条件
(1)申请普通型博士后的,近五年发表1篇SCI论文;
(2)申请成为临床师资型博士后的,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和较强的临床实践专门化技能,且近五年发表1篇中科院小类二区SCI论文;
(3)申请成为基础师资型博士后的,近五年发表1篇中科院小类一区SCI论文或2篇中科院小类二区SCI论文;
(4)申请成为创新型博士后的,近五年在Cell、Nature、Science、JAMA、Lancet、NEJM、BMJ、CA Cancer J Clin 及其旗下各学科领域 TOP1子刊(不含综述类期刊)或本学科专业领域TOP1期刊发表论文。
2.待遇:
(1)博士后实行年薪制,正常在站期间(不含延长期)年薪标准(含政府补助)为:在站2年间,普通型博士后待遇72万元起,师资型博士后待遇96万元起,创新型博士后待遇120万元起;
(2)博士后达到聘期考核条件以外,超额取得其他科研成果的,超额部分按照汕头大学医学院标志性成果奖励办法或医院有关科研绩效奖励办法享受科研绩效。
二、报名方式
本招聘启事常年有效,有意报名者请将个人简历(包含但不限于个人教育背景、科研背景/课题介绍、发表论文等)有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rsk@stumhc.cn,邮件主题注明:“姓名+专业+应聘亚专科带头人/XX型博士后”。
三、联系方式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联系电话:0754-82904574
邮箱:rsk@stumhc.cn
联系人:陈老师、李老师、吴老师
地址:汕头市泰山北路万吉片区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邮编:515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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