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导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办理入口:

  咨询电话:0754-88568505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

  2、购房发票

  3、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4、契税完税证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6、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7、居民户口簿

  8、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点击网上办理网址后,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

  第二步:选择申办提取业务事项,进行人脸识别。

  第三步:通过后,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第四步:根据申办业务事项的要求,上传相关提取证明影像材料,提交申请。

  第五步:经审核后,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将所审核金额以转账形式转账至申请人的个人银行卡(I类卡)或银行存折中。

  备注:网上办理的,须先确保本人已将申报材料、银行储蓄卡或存折以及个人手机号码录入住房公积金系统。

  线下办理流程

  1、职工持申请材料到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

  2、管理中心业务窗口收到职工的申请材料后,进行材料审查。

  3、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对职工提供的申请材料审查无误后,录入信息系统办理提取手续。

  办理窗口

  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9号窗口

  办理地点:汕头市长平路十一街区财政大楼北楼副楼三楼西侧1-9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4-1234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乘坐12路:15路;19路;20路;24路;25路;28路;31路;39路;46路;51路;103路公交车到会展中心站下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汕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提取】获取汕头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办理指南、网上申请/查询入口、管理中心/银行网点地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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