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最新

导语 申请条件:申请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汕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最新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购买本市自住住房(其中,二手房竣工年限必须在25年<含>以内),所购房产必须具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购房合同,且可用于办理合法有效抵押登记手续;房产用途须为住宅,非住宅类房产不能公积金贷款。
  3.购房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规定比例(一手房首套房不低于20%,一手房第二套房不低于30%,二手房不低于40%);
  4.同意按照管理中心规定办妥抵押担保手续;
  5.缴存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首套住房认定方式:职工(含配偶)没有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购房时在我市没有其他自住住房(以不动产登记和粤安居系统查询结果为准,下同);
  第二套住房认定方式:职工(含配偶)已使用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房时在我市仅有一套自住住房;
  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认定方式:职工(含配偶)已使用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房时在我市有二套及以上住房。
  二、交易登记及贷款申请
  一手房:申请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需注明住房公积金贷款意向),办妥买卖预告登记,由贷款银行预约办理。
  二手房:申请人与售房人到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要注明住房公积金贷款意向),取得《二手房买卖合同》、《税收完税证明》、《广东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到银行预约时间。如需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可先到贷款受托银行进行咨询。
  特别说明:
  1、一手房购房之日(合同签订日期)起一年内、二手房《税收完税证明》填发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完成贷款受理手续;购房超过一年申请贷款的,需提供由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重新核定房屋价值。
  2、经中心审核后符合放款条件,因借款人个人原因导致超过一年时间尚未放款的,必须更新相关贷款资料(包括提供由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提交银行重新受理。
  三、需提供资料(以下资料均为原件与A4纸复印件)

备注:上述资料及复印件份数以贷款银行通知为准。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
  1.贷款额度(一手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人民币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申请贷款的,同一笔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合计人民币80万元;二手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人民币4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申请贷款的,同一笔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合计人民币70万元)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个人贷款额度=公积金账户余额(一年内最高余额)+当前月缴存额×当前至法定退休年龄总月数×1.2(调节系数)
  (2)按以下近三年内缴存时间(包括异地缴存)确定个人可贷额度范围:
  缴存时间:6个月(含)——2年,最高贷款额 15万元;
  缴存时间:2年(含)——3年,最高贷款额 30万元;
  缴存时间:3年(含)以上,一手房最高贷款额50万元;二手房最高贷款额40万元。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一手房最高贷款额50万元;二手房最高贷款额40万元。
  (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及其他月负债合计不能超过家庭月收入(缴存基数+缴存基数×单位月缴存比例)的50%。
  2.贷款年限:购买一、二手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且不得超过所购房产的实际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申请人当前年龄与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最新调整时间:2024年5月18日)
  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利率为2.35%、5年以上利率为2.85%。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利率为2.775%、5年以上利率为3.325%。

五、贷款偿还
  1.可选择以下一种还款方式还款:
  (1)等额本息;(2)等额本金。
  2.转账还贷业务(即委托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自动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两种方式:
  (1)冲还贷:即住房公积金中心系统将职工缴存账户的公积金直接冲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冲还贷时间为还款日。
  (2)商贷冲(组合贷款的商贷部分):即每月通过贷款银行提供职工上一个月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还款信息,由中心定期直接从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划转不超过职工上一个月的还款金额到职工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3)以上两种转账还贷方式按以下顺序划扣,前账户划扣的金额小于月还款额,不足部分在下一账户划扣:
  ①主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②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③还款账户。
  对于已开办“商贷冲”的银行,不再受理新增的“约定提取”签约。

  六、贷后变更业务
  1.申请人可持身份证件和贷款资料到贷款银行办理贷后变更业务,具体业务有:变更还款账户、变更约定还款金额、变更还款方式、缩短贷款期限。
  2.提前还款业务(须还款满12个月且贷款状态正常)可在公众号小程序预约扣款或到贷款银行办理,可选择:
  (1)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
  2)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职工办理提前还款时,如果公积金缴存账户有可用余额,也可到贷款银行办理直冲(部分)结清还款。
  3.贷款结清证明可自行在我中心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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