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人员怎么回汕头原籍入户?

导语 离婚人员怎么回汕头入户?需要什么条件?需要什么材料呢?汕头本地宝为您整理带来。

  办理条件:

  原家庭基础在本市,因离婚后迁回原籍入户。

  办理材料:

  1、本人申请书;

  2、居民身份证;

  3、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4、随迁子女附出生医学证明,超过十八周岁在普通中等院校就读的子女提供在校就学证明;

  5、迁出地户口簿;

  6、迁入地户口薄或房屋产权证明;

  7、原在汕户口档案。

  办理流程:

  1、属省内直接到派出所办理

  2、省外持《准迁证》、《迁移证》到派出所办理

  办理时间:

  8天

  办理地点:

  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

  汕头市各区县公安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汕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获取汕头户籍信息,户口迁入/迁出/立户,变更/注销/恢复办理方式、办事网点。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