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怎么回汕头原籍入户?

导语 离退休干部安置怎么在汕头入户?退休职人员回汕头原籍入户?快和汕头本地宝一起看看吧。

  离退休干部安置入户

  办理条件:

  经民政或者老干部管理部门批准,家庭基础在本市的离退休干部。

  办理材料:

  1、市委老干部管理局或民政部门、人社部门的安置证明;

  2、离(退)休证;

  3、居民身份证(属军人干部离、退休的,附《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军人身份证);

  4、随迁配偶、子女、父母的,附婚姻状况证明、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满十八周岁在普通中等院校就读的子女提供在校就学证明;

  5、家庭关系不明的,需提供关系证明;

  6、迁出地户口簿;

  7、房屋产权证明或迁入地户口簿。

  办理流程:

  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退休(职)人员回原籍入户

  办理条件:

  原家庭基础在本市,因退休(职)人员回原籍

  办理材料:

  1、本人申请书;

  2、居民身份证;

  3、退休(职)证;

  4、迁出地户口簿;

  5、迁入地户口薄或房屋产权证明;

  6、原在汕户口档案。

  办理流程:

  1、属省内一站式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2、省外持《准迁证》、《迁移证》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办理时限:

  3天(离退休干部安置入户)

  8天(退休(职)人员回原籍入户

  办理地点:

  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办理

  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汕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获取汕头户籍信息,户口迁入/迁出/立户,变更/注销/恢复办理方式、办事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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