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政府定价旅游景点配套停车收费标准
导语 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布旅游景点配套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要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汕头市潮阳区政府定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表 | |||
(旅游景点配套停车服务) | |||
类型 | 收费标准(元/天˙辆) | 备注 | |
室内 | 露天 | ||
大型车 | 25 | 15 |
1、车辆停放30分钟内免费;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车辆免费。 2、机动车辆规格分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02-2014规定执行。 3、旅游景点配套停车服务向市民开放的按该收费标准执行。 |
中型车 | 15 | 10 | |
小型车 | 8 | 5 | |
二轮摩托车 | 1 | ||
三轮摩托车 | 2 |
注:收费标准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扩展阅读:明码标价原则。
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的经营者,应当自觉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停车设施入口处及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地址、定价主体、收费标准、计费方式、收费依据、服务内容、免费停放时限、投诉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汕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停车】获取汕头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各区县部分场所配套停车服务政府定价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