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中心城区旅游景点政府定价停车收费标准

导语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日前公布汕头市中心城区旅游景点配套停车服务的政府定价收费标准,各类车型的详情收费金额,可以查看正文表格。

汕头市中心城区政府定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表

(旅游景点配套停车服务)

类型 收费标准(元/辆次)
室内 露天
4小时以内(含) 4小时后每小时加收 24小时最高收费标准 4小时以内(含) 4小时后 24小时最高
每小时加收 收费标准
小型车 8 4 28 4 2 18
中型车 16 8 56 8 4 36
大型车 24 12 84 12 6 54
二轮摩托车 2
三轮摩托车 4

  备注:

  1.车辆停放30分钟内免费(不含自动收费停车设施);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车辆免费。

  2.机械停车位数量超过停车场总停车位数量50%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摩托车除外)可加收30%,收费按“四舍五入”取整到元。

  3.计费时段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连续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超出部分重新累加计费。

  4.旅游景点配套停车服务向市民开放的按该收费标准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汕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停车】获取汕头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各区县部分场所配套停车服务政府定价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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