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生育津贴领取期限

导语 用人单位应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汕头生育津贴领取期限

  情况一:单位先行垫付

  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用人单位已经垫付生育津贴的,可以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情况二:职工本人直接申请

  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可以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3年内,直接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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