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个人住房公积金交易登记及贷款申请(一手房+二手房)

导语 汕头个人住房公积金交易登记及贷款申请办理分为一手房和二手房,一手房购房之日(合同签订日期)起一年内必须完成贷款受理手续;购房一年后申请贷款的,需提供由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交易登记及贷款申请

  ➤一手房:

  申请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需注明住房公积金贷款意向),办妥买卖预告登记,由贷款银行预约办理。

  ➤二手房:

  申请人先到贷款银行咨询备案(组合贷款),再与售房人到交易所办理交易手续(房地产买卖合同中需注明住房公积金贷款意向), 于缴纳契税并取得购房合同后向贷款银行预约办理。

  ➤备注:

  一手房购房之日(合同签订日期)起一年内必须完成贷款受理手续;购房一年后申请贷款的,需提供由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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