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岗位补贴指南

导语 汕头岗位补贴对象及范围是什么,补贴的标准是什么?补贴的期限是多久?快和汕头本地宝一起看看吧。

  补贴对象及范围

  (一)用人单位招用本地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招用人数给予岗位补贴;

  (二)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岗位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毕业5年以内的本地高校毕业生(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可同等享受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政策。

  (三)劳务派遣单位招用的劳务派遣员工不享受岗位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

  根据符合条件人数,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补贴期限

  符合条件的人员,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岗位补贴年龄为准)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补贴申请程序

  用人单位吸纳本地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或以上劳动合同及到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用工每满1个季度(也可每半年或1年申请一次),符合岗位补贴申请条件的,可持以下材料(一式2份)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岗位补贴。

  (一)《汕头市岗位补贴申请表》;

  (二)《汕头市申请岗位补贴人员名册表》;

  (三)所吸纳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四)用人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凭证复印件;

  (五)与吸纳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六)属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就业的,需提供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就业证明材料;

  (七)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季度(或半年或一年)缴费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审验,复印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材料在用人单位第一次申报时应全部提供,以后正常申报时,除享受人员发生变动外,只需提供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缴费的明细账和享受补贴人员签名的工资明细账。

  补贴审核及拨付程序

  (一)社保经办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的核查,在《汕头市岗位补贴申请表》上加具意见交用人单位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在当地人民政府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上进行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在5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岗位补贴申请表》上出具审核意见并汇总提出拨款意见,连同申请材料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到同级人社部门,由同级人社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各申请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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