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申请程序

导语 为进一步吸引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提高我省农村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经省人民政府同意,适当调整修订我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申请程序详见下文。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申请程序

  一、提出申请

  高校毕业生经县(市、区)教育局按规定程序聘用为公办在编正式教师后,如本人符合上岗退费政策规定的条件,且承诺履行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协议书规定的义务,应于签订聘用合同后1年内由本人向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申请表样本见附件1),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与县(市、区)教育局签订《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协议书》(协议书样本见附件2)。

  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民办中小学校(民办特殊教育学校)从教,如本人符合上岗退费政策规定的条件,且承诺履行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协议书规定的义务,可申请享受上岗退费政策。申请程序和时间与公办教师相同,但在提出申请时还需同时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

  二、审批公示

  县(市、区)教育局应如实填报《符合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人员基本情况审核表》(见附件3),并在全县(市、区)教育系统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县(市、区)教育局会同本级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署审核意见,于每年5月31日前将《符合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人员基本情况审核表》(一式2份)上报市教育局。

  三、审核上报

  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每年6月30日前将各县(市、区)报送的《符合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人员基本情况审核表》(一式1份,另外1份由市教育局备案)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四、审核汇总

  省教育厅对各市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汇总。

  附件1.高校毕业生享受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申请表.doc

  附件2.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协议书.doc

  附件3.符合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人员基本情况审核表.doc

  》》》推荐: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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